| 内容 | 程度 |
| 1.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申报与备案、信息披露等规定 | 掌握 |
|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一般性规定 | 掌握 |
| 3.混合资本债券的一般性规定 | 熟悉 |
| 1.定义及相关规定 | (1)是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以及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
| (2)次级债务、次级债券为证券公司同一清偿顺序的债务 | |
| (3)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期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 |
| 1.定义及相关规定 |
(4)机构投资者是指 ①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③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 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 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④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
| 2.长短期分类 | 次级债分为长期次级债和短期次级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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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次级债 ①证券公司为满足正常流动性资金需要,借入或发行期限在[3个月,1年]的次级债为短期次级债 ②短期次级债不计入净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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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次级债 ①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次级债为长期次级债 ②长期次级债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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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件 |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符合以下条件 |
| (1)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 | |
| (2)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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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人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 ②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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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 | |
| 4.发行、转让场所 | (1)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依法向机构投资者发行、转让。发行或转让后,债券持有人不得超过200人 |
| (2)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应事先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并遵守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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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销 |
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可由具备承销业务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承销,也可由证券公司自行销售 |
| 6.批准机构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进行批准。其中,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申请发行次级债券事项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申请次级债务借入、展期、偿还、利率调整等事项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
| (1)对证券公司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次级债券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
| (2)对证券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次级债务展期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借入短期次级债务、偿还次级债务和利率调整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
| 7.分期发行 | (1)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经批准后,可分期发行 |
| (2)次级债券分期发行的,白批准发行之日起,证券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债券应在24个月内完成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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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前偿还与兑付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或偿还次级债务后将导致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不得偿还到期次级债务本息 |
| 除以下情形外,证券公司不得提前偿还或兑付次级债 | |
| (1)证券公司偿还或兑付全部或部分次级债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且未触及预警指标,净资本数额不低于借入或发行长期次级债时的净资本数额(包括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 | |
| (2)债权人将次级债权转为股权,且次级债权转为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批准 | |
|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 |
| 9.信息披露 | (1)证券公司应自借人次级债务获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借人次级债务事项,自发行次级债券获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获准发行次级债券事项,并及时披露次级债券的后续发行情况 |
| (2)证券公司偿还或兑付次级债,应在到期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并在实际偿还或兑付次级债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披露偿还或兑付情况。证券公司在交易场所发行次级债券,还应遵守其信息披露的要求 | |
| (3)上市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的,除应遵守本规定要求外,还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