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阐述所得税会计的确认、计量和记录问题。近三年考题涉及单选题、计算分析题和和综合题,分数8分左右,属于重要章节。本章近三年主要考点:(1)确认暂时性差异和计算递延所得税费用; (2)计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编制与所得 税有关的会计分录等。 本章应关注的主要问题:(1)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2)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3)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定;(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5)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6)本章内容可以和其他很多章节的内容结合出题。 2017年教材主要变化 (1)将四节内容调整为六节内容;(2)增加“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3)修改“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4)修改部分文字表述。 本章重难点精讲 第一节 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对于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减的属于“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增的属于“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案例1】某企业2X16年12月1日取得一批存货,成本为l00万元。2×16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2×17年该企业将上述存货全部对外销售,2×17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由此2×17年 会少交所得税=20×25%=5(万元)。 站在2×16年12月31日考虑,由于此项存货的存在,以后会少交所得税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即2×16年l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 由于存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2】2×16年12月31日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l00万元,2×17年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l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2×17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减100万元,2×17年少交所得税=100 X 25%=25(万元)。 站在2×16年12月31日考虑,以后会少交所得税2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即2×16年l2月31日,负债(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l00万元,负债(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 由于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所得税会计的一般程序 所得税核算一般程序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与税收法规的规定密切相关。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一)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取得某项机器设备.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不合增值税),预计使用年限为l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处理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甲公司在计税时对该项资产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和会计估计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相同。计提了两年的折旧后,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设备计提了8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6年l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640 B.720C.80 D.560【解析】2×16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 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0×2/10-(1000-1000×2/10)×2/10=640(万元)。【答案】A (二)无形资产 除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一般不存在差异。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l50%摊销。另外,会计准则中规定有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该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时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亦不予确认。 【提示】如果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那么每期纳税调减的金额均为会计计入费用(研究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及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额)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当期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80万元,假定甲公司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达到预定用途,并在当期摊销l0万元。假定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甲公司"-3期期末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