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提示】影响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当进行调整,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两者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为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总额。因此,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可以采用简化做法,即所得税费用=不考虑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第六节 所得税的列报 一、列报的基本原则 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结果,除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以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遵循准则规定列报。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 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二、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进行说明,该说明意在于在利润表中已列示所得税费用的基础上,对当期以会计利润为起点,考虑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异,计算得到所得税费用的调节过程。自会计利润到所得税费用之间的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包括在利润总额的计算中,但包含在当期或递延所得税计算中的项目;二是未包括在当期或递延所得税计算中,但包含在利润总额中的项目。具体调整项目一般包括: (1)与税率相关的调整;(2)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不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后和损失等永久性差异;(3)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 影响、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影响;(4)对以前期间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的结果与以前期间确认金额不同调整报告期间所得税费用等。 历年经典试题回顾 说明:本章知识点涉及出现在历年真题中的题型已经全部列举。同时题库APP“历年真题”版块中,可查看全部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3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包括:20×3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甲公司20 X 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0万元,年末余额为25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产生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是( )。(2014年) A.52.5万元 B.55万元C.57.5万元 D.60万元【答案】B 【解析】本期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25-20),即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25%=20(万元),所以本期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纳税调减20万元,即甲公司20 X 3年应交所得税=(210-10+20-20)×25%=5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25-20=5(万元),甲公司20×3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50+5=55(万元)。或甲公司20 X 3年的所得税费用=(210-10+20)×25%=55(万元)。 二、计算分析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2×15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中,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存在差异的包括以下几项: (1)1月1日,甲公司以38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20%股权,并自取得当日起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l名董事,能够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股权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l6000万元。 乙公司2×15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当年取得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2 X 15年年末市价相对于取得成本上升2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2×15年未发生交易。 甲公司拟长期持有对乙公司的投资。税法规定,我国境内设立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税。 (2)甲公司2×15年发生研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部分为400万元,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为600万元。该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于2×15年7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预计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资产的,未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l50%予以税前扣除。该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及净残值的税法规定与会计相同。 (3)甲公司2×15年利润总额为520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 本题中有关公司均为我国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预计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2×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余额均为零,且不存在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资料(1)、资料(2),分别确定各交易或事项截至2×15年12月31日所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并说明是否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及其理由。 (2)计算甲公司2 X 15年应交所得税,编制甲公司2×15年与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2016年) 【答案】(1) 事项(1): 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3800+500×20%+200×(1-25%)×20%=393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3800万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理由:在甲公司拟长期持有该投资的情况下, 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将通过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方式消除,在两者适用所得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有关利润在分回甲公司时是免税的,不产生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 事项(2): 该项无形资产2×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600-600/5×6/12=540(万元),计税基础=540 X 150%=8lO(万元),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70万元,企业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由:该差异产生于自行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初始人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会计准则规定,有关暂时性差异在产 生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亦非产生于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不应确认相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相应地,因初始确认差异所带来的后续影响亦不应予以确认。(2)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5200-100(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0 X 50%(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费用化加计扣除)-600/5×6/12×50%(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税法规定加计摊销)=4870(万元),甲公司2 X 15年应交所得税金额=4870×25%=1217.5(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