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休息权是我国历次宪法文本中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但在长期理论研究中存在劳动法化倾向。客观看待当前社会各界关于休息的话语表达和涉及休息纠纷的司法裁决,就会发现休息权已经从一种“劳动权利”发展为“公民权利”。我国宪法休息权的解释,已经远远落后于我国社会生活实际和经济发展现实,不能满足我国人民作为社会主人享有各种正当形式休息的需要,有必要依据宪法精神重新解释宪法休息权概念,拓展宪法休息权内涵,使之能够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文明的需要,能够与人民追求向往更好生活的愿望相适应。建议将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关键词:休息权;宪法休息权;劳动者休息权;公民权利
3.税收筹划权的理论建构及其实现路径
作者:侯卓;吴东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税收筹划即纳税人合理安排经营活动以少缴税款,学理标准和现实背景俱支持其上升为一项纳税人权利。通常习惯于从避税出发反向界定税收筹划的范围,但税收利益、立法目的和商业实质三项标准皆表意模糊,且该进路亦存在逻辑罅漏,易放大或限缩税收筹划权的应有意涵。应改采列举定义法,分析税收筹划的典型情形,藉此可明确税收筹划权的核心是纳税人放弃实施税负较重之交易安排、使行为满足税收优惠构成要件的自由,而当纳税人在多种经济实质相同的交易安排中择税负较轻者为之,却受到反避税调整时,也应享受公正待遇。实体和程序税法应充实或更新相关规则,将税收筹划权确立为实定法上的纳税人权利,达致“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目标。
关键词:税收筹划权;避税;滥用税收优惠;举证责任;避税不可罚
《甘肃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
(北大中文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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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立法能力:概念厘清和原理论要
作者:刘志坚(兰州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立法能力是地方立法主体扩容后日渐引起较广泛关注但理论研究依然相对薄弱、滞后的重要法学法律问题。相关论著对立法能力大致有"立法产品供给能力说""立法工作能力说""法律规范创制能力说""良法创制条件说"等不尽相同的定义阐释。立法能力是与立法条件、立法保障能力等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范畴,是立法主体及其立法机构、立法人员等立法者依法有效行使立法权、创制高品质立法产品所应具备的个性特征,是立法者胜任立法工作的各种主观条件的综合,是立法者实际从事立法工作的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类型立法者的立法能力及其构成要素,兼具一般性与特殊性。立法职权、立法知识、立法理念、立法经验是构成立法能力的一般性、基础性要素。对立法能力可以做组织立法能力与人员立法能力,实际立法能力与潜在立法能力,立法认识能力、立法权利能力与立法行为能力等多类型划分。
关键词:立法能力;概念厘定;要素解析;类型划分;地方立法;国家治理;立法产品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制定的价值理念嬗变与时代面向
作者:李涛(湖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