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却因缺乏坚实的理论根基而存在正当性隐忧,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回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在理念上表现为公证辅助司法参与纠纷的社会共治,具体可从与司法社会化趋势的内在契合。社会治理理念下的纠纷共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从权力论域看,司法权分解下部分权力的可让渡性与公证权的准司法性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从职能论域看,公证的证明。判断。证据保全。监督。送达职能与司法辅助事务之间的衔接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公证参与司法;司法辅助事务;纠纷共治;公证权;司法权
5.论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出示
作者:冯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却因缺乏坚实的理论根基而存在正当性隐忧,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予以回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在理念上表现为公证辅助司法参与纠纷的社会共治,具体可从与司法社会化趋势的内在契合。社会治理理念下的纠纷共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从权力论域看,司法权分解下部分权力的可让渡性与公证权的准司法性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从职能论域看,公证的证明。判断。证据保全。监督。送达职能与司法辅助事务之间的衔接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公证参与司法;司法辅助事务;纠纷共治;公证权;司法权
《学术交流》2020年第4期
(CSSCI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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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1.智能时代的刑法立法
——人类中心主义与现实功利主义的取舍
作者:孙道萃(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深度拓展,触发了智能时代立法的必要性问题。当前,对智能时代刑事风险重视不足,智能主体刑法地位模糊不定,对智能时代犯罪认识理解滞后,智能时代犯罪刑事责任偏于“虚无”,共同成为否定立法必要性的理由,也映衬出人类中心主义思维的“选边站队”之风向。但是,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过度释放,遮蔽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危机及其衍生的系列风险之挑战。基于功利主义的立场,启动智能时代的立法修正有其现实需要。智能安全刑法法益的保护、智能主体刑法地位的渐进性确立、智能犯罪现象及其本质的廓清、智能时代刑事责任的专属应对、智能时代刑事制裁有效性命题的延续、智能时代伦理体系建立与法定犯罪的发展,共同为智能时代刑法立法提供了充分的理据。
关键词:人工智能;刑法;刑事立法;人类中心主义;现实功利主义
2.创制性立法的判定标准及方法探讨
——兼论地方立法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