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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1+X证书”的“课证融合”教材开发研究(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12-28 ]   点击次数:

  作者简介:许远(1973- ),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调指导处(研发室)副编审,《中国培训》杂志副主编,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开发、职业教育期刊出版、职业指导等。北京 100101

  内容提要: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有关院校推进“1+X证书”制度,并在其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紧密结合的过程中,开发高质量的“课证融通”教材,这关系到“1”和“X”能否有机衔接,也是能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的关键问题。文章在回顾和总结“双证书”教材开发的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基于“1+X证书”的“课证融合”教材开发的技术要点和关键问题进行分析。

  关 键 词:1+X证书;课证融合;教材开发;技术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7-0032-09

  一、从“双证书”到“1+X证书”

  (一)关于“双证书”制度

  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改革的重要举措。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从那时起,“双证书”制度历经了制度确立、探索试点、积极推进三个发展阶段。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重点提高青年就业能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在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有关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广义的“双证书”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狭义的理解是指职业院校的学生通过参加“双证书”课程的学习、考核,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证书的制度。

  “双证书”制度是中国职业教育的特色。这既是由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也是当前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体制的反映。“双证书”制度反映了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教学的要求,也体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用人标准的要求。实行“双证书”教育,有利于职业院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办出职业教育特色;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增强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1]。

  (二)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

  2019年,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印发,职业教育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方案》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即“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关于试点工作的分工,《方案》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关于试点的范围,《方案》指出“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关于证书的作用,《方案》指出:“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实行“1+X证书”制度,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1994年以来实施的“双证书”制度的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是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的重要举措。

  通过“1+X证书”制度试点,可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实训基地,进而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构建国家资历框架,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2]。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培训评价工作,试点院校要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3]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试点院校可以通过培训、评价使学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可探索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4],获得学历证书相应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试点工作中,要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院校和企业场所、资源,与评价组织协同实施教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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