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2020
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