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25,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7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平台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宋琳先生;董事、总裁兼财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君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财务部经理赵海燕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612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净利润为37,385,338.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123,480.00元,扣减2019年度已分配的利润99,030,1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738,533.85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40,184.6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09,583,171.79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102,6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