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业人员与客户间的职业操守考点讲义
(一)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应熟知内容:
1.宏观经济和金融状况
2.与自身岗位相关的银行业务及有关法规
3.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在业务活动中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监管规定。
必须做到:
1.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2.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3.根据立法本意正确理解监管规则中禁止性、义务性及程序性规定。
(三)岗位职责
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安全: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适当批准,不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四)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明显违反本规条行为:
1.向与业务无关的人(包括本机构其他同事)或其他组织透露客户个人信息;
2.向其他同事打听客户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
3.不妥善保管或销毁有客户信息的资料、凭证等;
4.将客户信息用于未经客户许可的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