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整理
一、2013年11月30日考题整理
1、新巴塞尔协议
判断: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国际监督【】
答案:错误
解析:(1)最低资本要求;(2)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3)市场约束(信息披露)。题目中说的是国际监督,应该是错误的。
与原来的《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巴塞尔协议》除了包含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内容外,还将操作风险囊括进来,这样在某种程度上讲,等于提高了对银行最低资本的要求。
2、货币乘数
流通中的货币200,提现率为0.2,存款准备金率0.3,货币系数是多少【】
A 3.33 B 2.8 C 2.4
答案:C
解析:货币乘数=(1+ Kc)/(Kc+Ke+Kd+t*Rt)
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比值,代表的是每1 元基础货币的变动所能够引起的货币供给的变动。与基础货币不同,货币乘数并不是一个外生的概念,决定货币乘数的大部分因素决定于商业银行或社会大众,而不取决于中央银行。可以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主要表现在货币乘数的内生性。货币乘数=(1+ Kc)/(Kc+Ke+Kd+t*Rt)
货币乘数的决定因素: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可以直接控制的外生变量。
(2)定期存款比率。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对活期存款的比率。决定于社会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内生性变量。三因素:定期存款利率、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收入或财富的变动。【t是定期存款占活期存款比例】
(3)通货比率。社会公众持有的现金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率。取决于社会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社会公众的流动性偏好程度、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银行体系或其存款的增减变化、收入或财富的变动以及其他如信用发达程度、心理预期、突发事件、季节性因素等。
(4)超额准备金比率。决定于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行为。主要四个影响因素:市场利率、借入资金的难易程度及成本高低、社会大众的资产偏好及资产组合的调整、社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
3、长期股权投资
A和B是无关联的公司,2012年3月,A向B向发行1000万股,取得B的30%股权,对B公司有重大影响,权益法入账,发行时候每股2元,支付发行费用40万元,当日B的30%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值为1950万元,其中包含尚未分配的股利30万元,则A取得B的30%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A、1930 B、1950 C、2040 D 2000 E 1970
答案:E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1000*2=2000(万元)
30%股权对应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950万元,未发放股利30万元
支付成本为:2000-30=1970(万元)>1950万元,差额为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故投资成本为1970万元。
注:发行费用仅影响资本公积,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
4、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候,如果下列人员不能证明其虚假意思的,可以连带被起诉的包括:
A、发起人B、发行人C、会计师D、负有个人责任的发行人董事E、主承销商
答案:CDE
解析: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无免责条款】【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券商董监高也是连带,证明无措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虚假陈述司法意见,券商董监高连带,无错误除外】
注意:如果有控股股东,不能选,控股股东是:如果有有过错,承担责任,没有免责说法。另外,跟发起人没有关系。
5、债券类
(1)各类债券的发行期限
现行法律中对目前发现债券类性质金融产品有明确最长期限的包括【】
A、可转债1-6年
B、短融券-365天
C、公司债-无
D、可交换债-1-6年
E、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无
答案:ABD
解析: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时间是1~6年。短融: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最长期限不超过365天的有价证券。采取注册制,注册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可在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超短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9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债期限最短为1年,最高没有限制。
可分离债:最短为1年,最高没有限制。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短1年,深交所没有上限限制,上交所最短1年最长3年。
联想:有最低期限的债券;有固定期限的债券?
1、可转债、可交换债:1-6年;
2、短融:短于365天、超短融:短于270天;中票:2-10年
3、分离交易可转债、私募债、公司债、证券公司债:1年以上;上交所上市私募债要求:1-3年;
4、证券公司次级债:短期3个月-1年(含);长期: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