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D【解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22.D【解析】D项说法错误,应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委托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23.D【解析】D项说法错误,应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对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情况进行监督”。
24.D【解析】D项说法错误,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依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5.D【解析】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变更登记。
26.C【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7.C【解析】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
28.C【解析】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29.C【解析】商品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农产品期货(如棉花、大豆、小麦、玉米、白糖、咖啡、猪腩、菜籽油、天然橡胶、棕榈油),金属期货(如铜、铝、锡、锌、镍、黄金、白银)和能源期货(如原油、汽油、燃料油)。
30.C【解析】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
31.B【解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构成包括:(1)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32.B【解析】A、C、D项属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一般规定的内容;B项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决策机制一级规定的内容。
33.B【解析】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B项说法错误。
34.B【解析】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35.B【解析】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36.A【解析】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37.A【解析】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1)保管基金的资产。(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38.A【解析】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注重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39.A【解析】禁止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是严格把关。
40.A【解析】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1.D【解析】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由于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而负债经营的,负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负债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总额的30%。
42.D【解析】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43.D【解析】资产托管机构有权随时查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情况,并应当定期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的情况,防止出现挪用或者遗失。
44.D【解析】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C【解析】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46.B【解析】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47.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48.B【解析】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9.B【解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0.B【解析】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组合选择题
1.B【解析】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2.C【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3.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