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工程,建筑面积12万㎡,计划工期26个月,工程估算价4个亿,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和施工监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起草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以下要求:①投标单位必须有近5年建设面积为1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②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所在地具有同类工程业绩;③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⑥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事件2:开工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部分内容后认为:①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符合施工合同要求;③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事件3:监理员巡视时发现,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拆模后有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即下达了《监理通知单》,并报告了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事件4:工程完工后,总监代表组织了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签字后,即报送建设单位。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4中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1-1. ②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所在地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1-2. 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1-3. 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不妥。
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1-4. ⑥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代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不妥。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问: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审查的内容有: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第3问:
3-1. 不妥之处一:监理员下达《监理通知单》。
正确做法:监理员应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通知单》。
3-2. 不妥之处二: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第4问:
4-1. 不妥之处一: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4-2. 不妥之处二: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签字后,即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最新试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8100万元,其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36个月。经总监理工程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筑面积12万㎡,计划工期26个月,工程估算价4个亿,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和施工监理
背景资料: 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控制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巡视工作内容有:(1)施工单位现场管理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甲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把基坑围护桩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乙施工
背景资料: 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保证总监理工程师统一指挥,同时又能发挥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监
背景资料: 某工程由A、B、C三个子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中A、B子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为2000㎡、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施工总
背景资料: 某外商独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分别签订了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勘察设计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勘察设计管理和施工监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