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对于工程施工项目,由于工程项目工期和货款结算周期时间较长,工程结束后往往还需要预留一部分的质保金(一般 1~2 年);同时,客户内部本身的付款审批和付款流程也相对较慢,会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0.53%、27.68%及 21.35%,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钢结构产品直接销售,工程类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下降。(2)公司制定了较为合理的销售收款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应收账款规模。
以上因素导致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回款情况与当期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6,029.98 829,968.99 480,334.47
营业收入 1,075,491.84 787,449.39 503,285.5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 98.19% 105.40% 95.44%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东南网架 43.22% 40.20% 47.17%
富煌钢构 67.39% 52.56% 57.02%
杭萧钢构 28.76% 25.40% 30.72%
精工钢构 24.57% 25.10% 35.57%
平均值 40.98% 35.81% 42.62%
鸿路钢构 21.35% 27.68% 40.53%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下降,且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应收账款规模控制在较低水平,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一贯性,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法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鸿路钢构 东南网架 富煌钢构 杭萧钢构 精工钢构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5.00% 10.00% 15.00% 10.00%
2-3 年 30.00% 35.00% 20.00%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30.00%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法计提的坏账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东南网架 18.66% 19.92% 17.59%
富煌钢构 13.74% 12.73% 11.68%
杭萧钢构 19.41% 19.14% 16.62%
精工钢构 23.73% 24.52% 21.71%
平均值 18.89% 19.08% 16.90%
鸿路钢构 26.95% 26.04% 22.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率平均值,坏账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19.12.31/2019年度 2018.12.31/2018年度 2017.12.31/2017年度
东南网架 2.43 2.43 2.22
富煌钢构 1.71 2.04 1.86
杭萧钢构 3.81 4.13 3.46
精工钢构 4.37 3.84 3.00
可比公司平均 3.08 3.11 2.64
鸿路钢构 4.81 3.73 2.5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钢结构产品直接销售,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钢结构工程收入。工程类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钢结构产品直接销售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短,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
(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17.12.31 203,966.40 124,643.54 61.11%
2018.12.31 217,935.34 114,429.64 52.51%
2019.12.31 229,641.48 100,752.08 43.87%
(三)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
2017-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金额分别为 108.51 万元、70.65万元及 35.75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05%、0.03%及 0.02%。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较小,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账期较长,且经多次催收仍未收回的款项,或金额较小执行成本较高的款项。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坏账风险较小。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 鸿路钢构 东南网架 富煌钢构 杭萧钢构 精工钢构
2017 年度 0.05% 0.13% 0.01% 0.00% 0.27%
2018 年度 0.03% 0.50% 0.03% 0.00% 0.11%
2019 年度 0.02% 0.18% 0.04% 0.15% 1.70%
合计 0.10% 0.81% 0.08% 0.15% 2.08%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发生损失的比例和金额均较小。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合理,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充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