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钢材生产企业,下游行业包括工业(设备、厂房)、建筑业(高层建筑、住宅、桥梁、场馆)等行业,随着全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上下游企业逐步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原材料供应量充足,采购渠道保持顺畅;下游客户需求稳定,订单量稳步增加,物流恢复正常。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为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补充披露情况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均不同程度受到延迟复工复产的影响,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订单充足,公司生产经营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尽管目前我国疫情控制情况良好,但未来若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极端情形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对本次疫情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三)疫情风险”及“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五、疫情风险”披露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查看了发行人制定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了解发行人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所采取的具体疫情防控措施;核查了发行人 2020 年 1-5 月新签订单情况;访谈发行人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负责人,了解疫情期间发行人采购、生产及销售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及目前生产经营恢复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 2020 年 1-3 月的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公司已全面复产复工并有序生产运营,经营业绩逐步回升,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披露疫情相关风险提示。
问题 4、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2017.12.31/2017 年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应收账款 229,641.48 5.37% 217,935.34 6.85% 203,966.40
营业收入 1,075,491.84 36.58% 787,449.39 56.46% 503,285.52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35% - 27.68% - 40.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3,966.40 万元、217,935.34 万元及 229,641.48 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6.11%;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03,285.52 万元、787,449.39 万元及 1,075,491.84 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46.1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53%、27.68%及 21.35%。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增幅远高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下降,应收账款规模相对稳定。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主要与公司业务模式及结算政策相关。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如下:
A、对于钢结构产品的销售业务(无安装工程),在签订销售订单时,客户一般预付 10-30%的货款。在产品发货前,公司一般要求客户结清货款。公司对信用记录良好、回款情况及时、资金实力强的优质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