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进货物等发生的退货,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例2-2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价格为不合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016年6月份发生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 400元,材料尚未到达,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在途物资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贷:银行存款 140 400
②10日,收到5日购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实际成本总额为120 000元。同日,与运输公司结清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用为5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50元,运输费用和增值税税额已用转账支票付讫。
借:原材料 12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贷:银行存款 5 550
在途物资 120 000
③15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 600元,款项尚未支付。
借:固定资产 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 600
贷:应付账款 210 600
④20日,购入免税农产品价款200 000元,扣除率为13%,货物尚未到达,款已付。
借:材料采购 174 000
【购买价款-购买价款×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000【购买价款×13%】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⑤委托外单位修理设备,专用发票上的修理费用
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款已付。
借:管理费用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的分年抵扣。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2016年5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企业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2—23】承【例2—22】,2016年6月10日,该公司购进一幢简易办公楼,并于当月投入使用。6月25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8 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