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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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即加计扣除费用=(买地钱+开发成本)×20% |
卖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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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评估价格扣除,扣除项目包括
①评估价格(简单了解:评估价格=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③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④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口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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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购房发票金额扣除的
①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
【真题再现-16多】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A. 评估价格
B.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C.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D. 重置成本价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卖旧房的扣除项目。
【真题再现-14单】甲公司开发一项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000万元,发生开发成本 6000 万元,发生开发费用 2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9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证明。已知,当地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10%。甲公司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A.2000-900=1100
B.6000×10%=600
C.2000×10%=200
D. (1000+6000)× 10%=700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算增值额:
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l00%
(3)确定适用税率:用增值率,去土地增值税税率表中找适用税率。
(4)算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学习提示】掌握P237例题6-7(一个分号一个扣除项目)
六、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免征)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
未超过20%的
【注意】(1)增值率
超过20%的:按
全部增值额征税
(2)既建
普通标准住宅又搞
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
分别核算增值额;否则前者不能适用这一优惠
2、因
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
旧房作为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
住房房源且增值率
未超过20%的
4、对居民
个人转让
住房
【学习提示】此处优惠要积极和前面所述“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免税相关情形结合记忆,然后自己就要再次把两个地方所有免税的情形再次做一次笔记,如下:
【真题再现-14多】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A.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B. 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C. 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D.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答案】 ACD
【解析】本题考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学习提示】注意熟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P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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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