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统计原则
操作风险损失不单由操作造成,它包括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对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包括损失事件信息和会计记录中确认的财务影响)的搜集、汇总、监控、分析和报告工作,对商业银行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精确管理非常重要。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有助于商业银行全面了解一定损失规模以上的损失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定性信息和定量财务影响,帮助把握全行操作风险损失在损失额和发生频率两个维度的分布情况,也有助于商业银行识别、跟踪操作风险损失金额较大和损失事件发生较为频繁的部门和流程,帮助发现内控薄弱环节。
中国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以下规定并结合本机构的实际,制定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统计实施细则:
(1)重要性原则。在统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时,应对损失金额较大和发生频率较高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重点关注和确认。
(2)及时性原则。应及时确认、完整记录、准确统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所导致的直接财务损失,避免因提前或延后造成当期统计数据不准确。
(3)统一性原则。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以确保统计结果客观、准确及可比。
(4)谨慎性原则。应审慎确认操作风险损失,进行客观、公允统计,准确计量损失金额,避免出现多计或少计操作风险损失的情况。
(二)操作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1.操作风险的特点
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操作风险来源广泛。操作风险来源包括内部流程、员工、系统、外部事件等各个方面,其来源极其广泛,可以说操作风险是一项对银行各个领域全覆盖的风险种类,任何岗位、流程、人员都可以是潜在操作风险的来源。
(2)操作风险是一种管理成本。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操作风险,但却无法通过承担操作风险来获得利润。因此,操作风险纯粹意味着损失,而非利润来源。(3)操作风险损失大小难以确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认定机制,而操作风险损失从认定环节开始就存在周期长、不确定性多等问题,对于一些涉及法律诉讼的事件,从事件发生到损失定性往往需要经历数年时间。
(4)操作风险的控制和缓释往往必须通过管理来实现,而不能纯粹依靠计量的手段。业务越复杂,操作难度越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多样性不仅不能降低操作风险,反而会放大操作风险。
(5)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不易收集。①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依靠各业务条线的报送,由于存在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及其业务部门并不愿意主动报送自己的损失数据,损失数据收集存在一定障碍;②损失数据的收集需要以强大的系统为基础,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本身规模大、分支机构广泛,系统功能欠缺,都给收集损失数据带来挑战。
2.操作风险损失形态
(1)法律成本。因金融机构发生操作风险事件引发法律诉讼或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依法支出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其他法律成本。如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导致的诉讼费、外聘律师代理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监管罚没。因操作风险事件所遭受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罚款及其他处罚。如违反产业政策、监管法规等所遭受的罚款、吊销执照等。
(3)资产损失。由于疏忽、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事件造成实物资产的直接毁坏和价值的减少。如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账面价值减少等。
(4)对外赔偿。由于内部操作风险事件,导致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应承担的责任造成对外的赔偿。如因银行自身业务中断、交割延误、内部案件造成客户资金或资产等损失的赔偿金额。
(5)追索失败。由于工作失误、失职或内部事件,使原本能够追偿但最终无法追偿所导致的损失,或因有关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导致追索失败所造成的损失。如资金划转错误、相关文件要素缺失、跟踪监测不及时所带来的损失等。
(6)账面减值。由于偷盗、欺诈、未经授权活动等操作风险事件所导致的资产账面价值直接减少。如内部欺诈导致的销账、外部欺诈和偷盗导致的账面资产或收入损失,以及未经授权或超授权交易导致的账面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