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七、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5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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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3名,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中共党员,具有高校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
5.2020、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3月24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3月24日后出生)。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3人,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时间: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4日。
2.材料报送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就读院系党组织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附件4);
(5)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