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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专题汇总10:真题解析(十、 政府补助)

蚂蚁考呗网     [ 2017-01-18 ]   点击次数:

一、    政府补助

今年政府补助有如下几个考点,欢迎补充。
1、企业应该分清政府补助收益相关还是资产相关的,如果不能区分时划分为收益相关的。
2、企业收到棚户区改造厂房搬迁的政府补助,2010年6月份收到了1000万元,2010年12月份企业重建厂房支出750万元,当年完工投入使用,余额250万进入当期损益。
3、企业收到棚户区改造厂房搬迁的政府补助,2010年6月份收到了1000万元,2011年6月份企业重建厂房支出750万元,当年完工投入使用,余额250万进入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
4、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按照名义金额计入递延收益,分期摊销。
 
 
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P323)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了避免财务报表产生误导,对于不能合理确定价值的政府补助,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政府补助的性质、范围和期限。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P328)
 
 
上述第一项应该是正确的,第二种说法应该要按照准则上的说法250万元应该计入资本公积,第三种说法也应该是错误的,既然计入资本公积了,当然不会计入留存收益。第四种说法好像是对的,这几题我都答错了。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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