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两套定量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其他定量指标主要有三项:一是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二是要求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三是要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发行条件及相关定量指标,认真研究相关拟上市创业板企业基本情况,控制投资风险,把握投资机会。
19.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内容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
主板
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无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与主板市场发行条件的异同,比较相关企业的投资风险和投资价值,从中把握投资机会。
20.创业板对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只要求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理论上,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已可以达到70%。这一方面是借鉴海外大多数创业板对无形资产占比无要求的经验,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创业板企业大多是高新技术企业,以科技成果入股的情况比较普遍,无形资产占比差异较大。但是,对无形资产占比较高的创业企业,在发行审核时将予以重点关注。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发行条件及相关定量指标,认真研究相关拟上市创业板企业基本情况,控制投资风险,把握投资机会。
21.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