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是截然不同的。与主板相比,创业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绩波动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会使投资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引发种种社会问题。所以,创业板市场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就是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参与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
目前投资者准入的具体要求还没有确定,还在论证当中。其实投资者投资创业板的渠道还是挺多的,比如说基金也是一个渠道,在准入制度出台之后,符合准入制度的投资者可以自己投资创业板,暂时符合不了的,可以通过基金或者其他的方式间接进入创业板,这些渠道都是畅通的。
10.创业板的公司都是成长性高的公司,是不是买入创业板股票都会获得高收益?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购买股票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了高收益,但也会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淘汰,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尤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即便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价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11.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处于什么位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都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服务对象的不同,各层次市场在发行标准、制度设计、风险特征、估值水平等方面都有所区别。简单讲,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板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而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则主要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高新园区股份公司等提供报价转让服务。
四个层次的市场共同构成我国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服务于处于不同时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创业板在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待时机成熟后,多层次市场体系内部将研究建立通畅的转板机制。所以,创业板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重点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
创业板对行业没有明确限制。创业板重点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以及其他成长型创新企业上市,而并没有限定只有新经济、新模式的企业才能申报,其他行业的企业只要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成长性,也可以进行申报。
13.创业板支持处于种子期的风险企业上市吗?不支持。因为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比较大,如果在种子期就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创业的风险应该由创业者承担,由风险投资人承担,而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承担的是企业成长的风险。从世界范围看,部分不成功创业板的重要教训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设立了盈利要求,要求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有一定的规模和财务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前景。
14.如何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