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累计可供现金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3,284,622.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6,671,67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1,205,400,901.32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0.11%。
在批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 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0年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等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