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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考试金融基础知识重点:中介机构(13)

蚂蚁考呗网     [ 2017-04-17 ]   点击次数:
  (5)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6)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7)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二)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不应存在的情形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3)在申请证券评估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应当建立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诚信档案。对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违反规定的,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整改等措施;对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实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一定期限不适宜从事证券业务的惩戒,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对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管理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可理解为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转融通业务的目的是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
  (一)证券金融公司
  (1)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不少于60亿元,股东应以货币出资。
  (2)职责。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为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督;检测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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