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超纲考点班
基础部分
一、关于融资融券
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只需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即可,无需经纪业务满3年
2.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标的证券
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
(一)股票;
(二)证券投资基金;
(三)债券;
(四)其他证券。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证券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市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
(二)最近5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
(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证券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市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
(二)最近5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
(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
(四)基金份额不存在分拆、合并等分级转换情形;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证券为债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券托管面值在1亿元以上;
(二)债券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三)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本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权证折算率为0%;
(五)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二、关于债券回购
1.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a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b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c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d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2.上交所回购收益计算:
例如:2011年6月18日一天国债回购最高利率为7.8%,意味着投资者当天拆出资金,每十万元隔天能获得多少收益?
收益=100000×7.8%×1/360=21.67元
三、大宗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a、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