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渐学会找出事物的相应部分。 ,
(2)先学会找物体的不同处,后学会找物体的相同处,最后学会找物体的相似处。3.学前儿童分类的发展
分类活动表现了幼儿的概括水平。分类能力的发展是逻辑思维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儿童分类的情况,可归纳为以下5类: ’
(1)不能分类。
(2)依感知特点分类。依颜色、形状、大小或其他特点分类,例如把桌子和椅子归为一类,因为都有四条腿等。
(3)依生活情境分类。把日常生活情境中经常在一起的东西归为一类。例如,书包是放在桌上的。就把书包和桌子归为一类。
(4)依功用分类。如桌、椅是写字用的,碗筷是吃饭用的,车船是运人用的等。儿童只能说出物体的个别功能.而不能加以概括。
(5)依概念分类。如按交通工具、玩具、家具等分类,并能给这些概念下定义,说明分类原因。不同年龄儿童分类情况有所不同。随着年龄的增长,从第一类到第五类依次变化。其特点如下:
4岁以下儿童基本上不能分类。5~6岁是儿童处于由不会分类向开始发展初步分类能力的过渡时期。5.5~6岁,儿童发生了从依靠外部特点向依靠内部隐蔽特点进行分类的显著转变。6岁以后.儿童开始逐渐摆脱具体感知和情境性的束缚,能够依物体的功用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
(五)幼儿概念的发展
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的反映。概念是在概括的基础上形成的.幼儿掌握概念的特点直接受概括水平的制约。
1.幼儿掌握概念的特点
(1)儿童掌握概念的方式方法
掌握以词为标志的概念,是逻辑思维发展的表现。儿童掌握概念的方式是:
①向成人学习社会上已形成的概念。但儿童并不是简单地、机械地接受成人所教的概念,而是把成人传授的知识纳入自己的经验系统之中.经过概括而形成概念。
②生活实践。儿童掌握概念也可能在生活实践中进行。
(2)学前儿童概念的一般特点
由于幼儿的概括能力的发展主要处于形象概括水平,概括的内容比较贫乏,概括的特征是外部的、非本质的。幼儿对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掌握都不准确一比如。他们认为“老爷爷”就是“头发白了的人”.因此.即使看到白头发的年轻人,他们也会叫“老爷爷”.同时.幼儿掌握的多是日常生活能接触到的具体的实物概念.不容易掌握那些比较抽象的性质概念、关系概念和道德概念一只有到了幼儿晚期.才有可能掌握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如野兽、动物、家具等。
2.幼儿具体形象概念的形成
幼儿掌握的概念主要是日常的、具体的、有关熟悉的物体和动作的,如鞋子、帽子、电视、汽车、走、跑、拿、举起等。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幼儿晚期还可掌握一些较为抽象的道德概念,如团结、勇敢、礼貌等。幼儿所掌握的概念还不太稳定.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幼儿的概念往往是具体形象的概念,而不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抽象概念,而且幼儿概念的建立过程也不是先记忆抽象的概念(语言文字)之后同化其他概念。幼儿的概念形成是将所认识的事物或现象逐步加以归纳和概括。抽出共同特征的过程.但这个特征通常不是事物的本质特征。
3.幼儿数概念的发展
数概念是关于反映事物数量和事物间序列的概念。幼儿掌握数概念也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3岁):对数量的感知动作阶段,表现为:
(1)对大小、多少的笼统感知。对明显的大小、多少的差别能区分,对不明显的差别,只说“这个大,那个小,那个大”“两个都不多,合起来才多”。
(2)能口说10以下的数词,能数5以下的实物。
(3)逐步学会手口协调地小范围(不超过5)地点数(数实物),但点数后说不出物体的总数,个别儿童能做到伸出同样多的手指来比画。
第二阶段(3~5岁):数词和物体数量间建立联系的阶段,表现为:(1)点数后能说出物体的总数,即有了最初的数群概念。
(2)能认识第几和前后顺序。(3)能按数取物(5~15个)。(4)可以借助实物进行l0’以内的数的组成和分解.能开始做简单的实物加减运算。
第三阶段(5~7岁):数运算的初期阶段,表现为:(1)大多数幼儿能对10以内的数保持守恒。
(2)计算能力发展较快,大多数幼儿从逐个计数向按群计数过渡,从表象运算向抽象数字运算过渡。(3)序数概念、基数概念、运算能力的各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展和加深。通过教学,一般儿童到幼儿晚期时可以学会计算到100或100以上,并学会20以内的加减运算。个别幼儿可以做到100以内的加减运算。
总之,可以看出幼儿数概念的掌握遵循着下列顺序:最初从对实物的感知来认识数;其后,凭借实物的表象来认识数;最后,在抽象概念的水平上真正掌握数的概念。掌握数的组成是幼儿形成数概念的关键。(六)幼儿判断、推理的发展
判断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是事物之间或事物与他们的特征之间的联系的反映。推理是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在已有的判断基础上推出新的判断。
1.学前儿童判断发展的趋势(1)判断形式间接化
从判断形式看,学前儿童的判断从以直接判断为主,开始向间接判断发展。直接判断主要是感知形式的判断,不需要复杂的思维加工。间接判断通常需要推理,反映事物之间因果、时空、条件等联系,其中制约思维过程的基本关系是事物的因果关系。
(2)70断内容深入化
从判断的内容来看,儿童的判断首先反映事物的表面联系。在幼儿期开始向反映事物本质联系发展.也就是从直接判断向问接判断发展。幼儿初期往往把直接观察到的物体表面现象作为因果关系。例如,对斜板上皮球滚下来的原因,3~4岁儿童认为是“(球)站不稳,没有脚”。在发展过程中,幼儿逐渐找出比较准确而有意义的原因。例如,“球从斜面上滚下来,因为这儿有小山。球是圆的,它就滚了。”
在这个过程中.幼儿的判断从反映物体的个别联系逐渐向反映物体多方面的特征发展。比如,较小的幼儿说:“火柴浮起来,因为它小。”较大的幼儿已经知道:“钥匙沉下去,因为小而且重,不轻。”由此可见,幼Jill够把客体(或其特性)之间的联系(或关系)分解出来,并且概括出来,开始反映概括的规律,分解的深度和概括性也就逐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