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绩登载期间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改变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2)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
①对于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采用我国证券市场或者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对其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同时注明相应的复合年平均收益率
②还应当说明模拟数据的来源、模拟方法及主要计算公式,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3)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或者摘取自基金定期报告,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的,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
六、宣传推介材料的其他规范
1.基金评价: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提及基金评价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符合证监会关于基金评价结果引用的相关规范,并应当列明基金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
2.登载股东背景: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管理人股东背景时,应当特别声明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3.货币基金:推介货币市场基金的,应当提示基金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保本基金:
(1)基金宣传材料中推介保本基金的,应当充分揭示保本基金的风险,说明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2)说明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3)保本基金在保本期间开放申购的,应当在相关业务公告以及宣传推介材料中说明开放申购期间,投资者的申购金额是否保本
5.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
(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2)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规定的必备内容的风险提示函
(3)电视、电影、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形式的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包括为时至少5秒钟的影像显示,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并参考该基金的销售文件
(4)电台广播应当以旁白形式表达上述内容。
6.证监会核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含有基金获证监会核准内容的,应当特别声明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七、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的规定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宣传推介材料的显著位置列明,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活动过程中,应当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收益,不得使用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相匹配的表述,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
3.除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外,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或者发放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宣传推介材料
4.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独立或者与互联网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开展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业务时,应当采取显著方式向投资人揭示提供基金销售服务的主体、投资风险以及销售的货币市场基金名称,不得以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的名义代替基金名称
5.向投资人提供快速赎回等增值服务的,应当充分揭示增值服务的业务规则,并采取有效方式披露增值服务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费用及限制条件等信息。
八、宣传推介材料违规情形和监管处罚
(一)宣传推介材料的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
1.未履行报送手续。
2.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上报的材料不一致。
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情形。
(二)行政监管处罚措施
1.提示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进行改正
2.对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出具监管警示函
3.连续两次被出具警示函处理
(1)对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仍未改正的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该公司或机构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前,应当事先将材料报送证监会
(2)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自报送证监会之日起10日后,方可使用
(3)在上述期限内,证监会发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及时告知该公司或机构进行修改,材料未经修改的,该公司或机构不得使用
(4)责令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进行整改,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5)对直接负责的基金公司或代销机构高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措施: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或建议公司或机构免除有关高管人员的职务。
九、风险提示函的必备内容
1.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2.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3.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警示函的必备内容
(1)明确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证监会证核准
(2)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的网站(链接地址)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