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会计实务
精讲班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主要内容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各种题型均会涉及,注意计算分析题,有时可与利润结合出题。
第一节 收入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
1.销售商品收入企业销售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
2.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本节主要内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应试提示】注意教材中每一条的讲解。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售后租回不能确认收入。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购货方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危机,资金周转困难,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不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企业收到货款应计负债。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
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关键问题是判断是否确认收入。是否确认收入,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果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例5-1】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 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 000元,期限两个月。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 000元,增值税22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票据 468 000
应收账款 2 2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220
银行存款 2 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 000
贷:库存商品 320 000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通过”发出商品”核算。
【例5-2】A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60 000元。A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同时,因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1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