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4、甲公司2012年末的净资产为40亿元,近三年平均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00万元,拟发行企业债券投资一个投资总额为2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假设票面利率为5%,请问甲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金额为( )亿元。
A.10
B.12
C.14
D.16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根据“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则发行最大金额为40×40%=16亿元,根据“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7000万,利率为5%,则发行最大金额为0.7÷5%=14亿元,根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最多可发行20×60%=12亿元,三者取其低。
二、组合型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0题。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有( )。
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Ⅱ.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Ⅲ.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