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运用和披露的表述,符合相关规定的有:(不定项选择)
A.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可以不用于主营业务。
B.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数额可以超过项目需要量。
C.发行人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假设发行当年1月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
D.发行人募集资金拟用于向其他企业增资或收购其他企业股份的,应披露拟增资或收购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应列表披露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参考答案:C。因为D只应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E应该是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2、下列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的说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不定项选择)
A.超募资金可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必须存放在专户)
B.上市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只要董事会审议)
C.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应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没有监事会)
D.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对)
E.上市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应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参考答案:选D。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哪些情形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定项选择)
A.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B.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