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2020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
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 基本说明
公司2021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计收益(参考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方向主要是信用级别较高、风险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及有预期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
(二) 产品说明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三) 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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