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ⅠⅡ
8.A[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所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具体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9.证券公司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应采取的措施有( )。
Ⅰ.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标准和开户审查制度,明确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与程序
Ⅱ.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
Ⅲ.明确客户征信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验证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评估客户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违约的可能性
Ⅳ.记录和分析客户持仓品种及其交易情况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9.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明确规定客户选择与授信的程序和权限:①制定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标准和开户审查制度,明确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与程序;②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根据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凶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类别和层次,确定每一类别和层次客户获得授信的额度、利率或费率;③明确客户征信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验证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评估客户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违约的可能性;④记录和分析客户持仓品种及其交易情况,根据客户的操作情况与资信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其授信等级。
10.下列属于监事会职权的有( )。
Ⅰ.检查公司财务Ⅱ.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Ⅲ.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Ⅳ.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ⅠⅡ
D.ⅡⅢⅣ
10.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53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⑥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