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债券
1.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要求: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证券公司债券的条款设计:公开发行的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记账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
五、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
1.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其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3.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3年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