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考核人选进行联审和综合考察,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顺平县人民政府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核发的《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特别提醒
请考生随时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顺平县政府官网和公开邮箱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顺平县人社局 0312-7616380
顺平县文广旅游局 0312-7616921
监督电话:顺平县纪检委 0312-7629759
详情登录:
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男性司机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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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C证驾驶证及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之后出生);
5.驾驶技能娴熟,驾龄3年及以上;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党员、退伍军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2.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驾驶证;
(5)近期清晰彩色标准小2寸证件照2张;
(6)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