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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点讲义精华汇总:第2章教育法律法规(2)

蚂蚁考呗网     [ 2017-11-26 ]   点击次数:

上法律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1.【2014年上半年中学真题】教师王某在课堂上使用方言而不是普通话教学,王某的教学
行为(   )。
A.合法.只要教学效果好。用哪种语言教学无所谓
B.合法。就是当地学生.用方言教学更容易与学生沟通
C.不合法.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D.不合法.违反了教育应该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规定
【答案】C。解析:教师的语言行为规范要求教师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即普通话,边远地区的
教师也要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练习普通话,力争发音标准。
2.[2013年下半年中学真题]“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句话体现的原
则是(   )。
A.国家性原则B.公共性原则
C.方向性原则D.强制性原则
【答案】B。解析: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从本质土说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从事教育
活动。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的全体人民的利益,这也是我国教育公共
性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
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
教育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
发展.必须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
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该条明确说明了教育的保障性原则,不仅国家保
障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都应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尊重教师,全方位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
师的社会地位。”
在《教育法》第七章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明确说明了教育的物质条件保障问
题,是教育保障原则的具体落实。【2013年上半年中学真题】关于国家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构成,正确的是(   )。
A.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
B.自筹经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C.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款为辅
D.自筹经费为主.学校集资为辅
【答案】A。解析:《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
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4.教育平等性原则
教育平等性原则不仅是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宪法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此,我国《教育法》
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该条落实了宪法中公民教育权的规定,并加以明确
说明。
为了体现教育平等,在第十条又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
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第三十七条规
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
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上述规定体现和落实了教育平等性
原则。
5.终身教育原则
随着现代科技和生产的迅速发展.知识的爆炸性增长和不断更新.需要人们不断补充新的知识.由
此提出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我国《教育法》适应了现代社会的发展,确立了终身教育的原则。
《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终身教育原则,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
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另外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
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
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
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上述规定都体现了终身教育的原则和理念。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与义务的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
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改变,都会导致原有法律关系的变更。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并承
担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有生命且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是权利主体和义务
主体最基本的形态。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
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当这些法人组织参与到教育法律关系时,就成为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知识拓展
在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指的是具备法人条件,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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