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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精华讲义(中学)第2章教育法律法规(21)

蚂蚁考呗网     [ 2017-05-19 ]   点击次数:

C.晓东及学校D.晓东及其监护人
【答案】D。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初中生属于未成年人,所以承担责任的主体应是晓东及其监护人。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5年上半年中学真题】放学后,几名学生到教师王某私自开设的学校附近的商店里,
购买了过期食品,导致食物中毒。对这起事故应承担的主要责任的是(   )。A.王某B.学校
C.政府D.家长
【答案】A。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题干中的事故王某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学校处理程序】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重大事故处理程序】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事故的调解和诉讼】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调解期限】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二十条【调解程序】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诉讼条件】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后续事项】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赔偿法定】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赔偿法定】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
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第二十五条【伤残鉴定】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赔偿】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
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
帮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追偿条件】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二十八条【监护人代偿】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
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2014年下半年中学真题】15岁的小杰在自行上学途中与同学打闹,不慎将同伴小亮的
眼睛碰伤,小亮所受的伤害(   )。
A.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B.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答案】B。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2012年下半年中学真题】校运动会上,胡某等几位同学随裁判老师进入铅球区丈量结果。在他们尚未撤离投掷区时,参赛同学赵某投出的铅球砸中了胡某,致其肩部受伤。对胡某所
受伤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A。学校B.裁判老师
C.赵某的监护人D.赵某的监护人和裁判老师
【答案】C。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赔偿金的筹措】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赔偿准备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责任保险】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学校的处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学校的处理】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学生的处理】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监护人的处理】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学校范围】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其他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第四十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学生人身安
全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2)内容详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从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四大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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