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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最新发布)(6)

蚂蚁考呗网     [ 2021-04-18 ]   点击次数: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年3月26日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年4月27日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年5月15日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年8月4日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年10月30日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议案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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