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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方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采坑回填(征求意见稿)》发布(最新发布)(4)

蚂蚁考呗网     [ 2021-05-01 ]   点击次数:

(b)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可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人工复合原料,制备防渗阻隔材料,替代天然基础层,建设采坑地基防渗阻隔层、顶部阻隔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7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

6.2.3 渗滤液

渗滤液通过采坑回填区底部铺设的导排系统收集至收集池,收集池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收集的渗滤液可喷洒至回填采坑的工业固体废物表面,防止扬尘。

6.3 总平面布置

6.3.1 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合理布置,主要功能区包括采坑回填作业区、安全隔离区、管理区、进出场道路等。

6.3.2 采坑回填应根据基础地层水文地质条件、地质安全和作业条件等实际情况分区实施,分区设置应有利于物料运输、回填等作业,并与各车辆进出场道路合理衔接。

6.4 截排水设计

6.4.1 采坑竖向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做到有利于雨污分流和减少土方工程量,优化土方石平衡。

6.4.2 采坑截洪沟、排水沟等的走线设置上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坡度应使雨水导排顺畅且避免过度冲刷。

7 回填作业

7.1 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对采坑进行生态恢复之前,应制订运行计划、环境污染管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应说明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及应急处置措施。

7.2 利用多种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回填时,应根据生态恢复后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设计回填作业计划,并分区开展回填。

7.3 利用煤矸石进行恢复的采坑,每层煤矸石堆存厚度不超过3m,应上覆压实土层,厚度应为0.3m~0.5m,压实系数不小于0.85,防止煤矸石自燃。采坑周围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及不少于8m宽度的防火隔离带,填埋作业区应设防飞散设施。

7.4 采坑在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过程中应控制堆体的坡度,确保堆体的稳定性。回填过程中需对回填物进行分层碾压,以防止沉陷。

7.5 采坑过程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正常运行。

7.6 采坑回填及生态恢复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与归档,永久保存。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验收资料;

b)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污染特性、入场台账和回填位置等资料;

c)各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及检查维护资料;

d)渗滤液、工艺水总量以及渗滤液、工艺水处理设备工艺参数及处理效果记录资料;

e)生态恢复及后期环境监测、应急处置等管理资料。

8 生态恢复

8.1 一般要求

8.1.1 采坑回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的覆盖系统自下而上应依次包括阻隔层、雨水导排层、最终覆土层、植被层。阻隔层可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材料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40 m的压实粘土层。最终覆土层应满足植被恢复的需要。

8.1.2 当采坑完成回填作业时,应依据当地自然环境、地形条件、水资源及表土资源,以及土地再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合理制定生态恢复实施计划,以选择乡土适生适宜的植物为主逐步实施逐步实施生态恢复,并生态恢复目标应与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8.1.3 采坑植被恢复设计应考虑坡度与边坡处理、覆盖系统的结构类型、生态恢复、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堆体稳定性等因素。

8.1.4 采坑生态恢复时表面覆土层的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拟种植物种类及其对阻隔层可能产生的损坏确定。

8.1.5 进行生态恢复后,仍需继续加强覆盖层维护管理,防止覆盖层开裂。

8.1.6 进行生态恢复后,应在恢复后场区边界外设置明显标识牌,注明施工完成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8.2 植被恢复要求

8.2.1 植物选择应遵循因地制宜、乡土适生植物优先、构建近自然植物群落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规定:

a)抗旱、抗寒、抗瘠薄、抗病虫害能力应强,适应土壤贫瘠的恶劣环境中生长;

b)萌芽能力强,能够有效固结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c)成活率应高,繁殖能力强。

8.2.2 植被恢复应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不得使用外来有害植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8.2.3 植被恢复按土壤种植区域和岩基种植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9 回填及生态恢复后环境质量监测

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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