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人员于2021年4月23日登录公招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 、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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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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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西华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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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西华师范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