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 | 税率 | ||
| 1、居民企业 | 25% | ||
| 2、非居民企业 | 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的 | |
| 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联系的 | 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P185)(低税率20%) | ||
| 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 | |||
| 收入类别 | 收入的确认 | |
|
1、 销售货物收入 【注意】 (1)价外费用、视同销售一并计入收入 (2)增值税项目,若含税的要转为不含税 (价税分离) |
(1)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的确定:★★★ ①托收承付: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预收款方式: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人,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对比】增、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售后回购: ①符合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②不符合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3)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应当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①商业折扣: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②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③销售折让/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
|
| 2、提供劳务收入 | 各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
|
3、转让财产收入 【注意】3 vs.4-7: 所有权 vs.使用权 |
从财产受让方已收or应收的合同or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 |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 |
| 5、利息收入 |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 |
| 6、租金收入 |
(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16新增) |
|
|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 | |
| 8、接受捐赠收入 |
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 【注意】“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对比】增值税:“买一赠一” |
|
| 9、其他收入 | (自学达到眼熟,P172) | |
| 10、特殊收入 |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 |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
| (2)企业委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 | 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or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 |
| (3)以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公允价值确定 | |
|
(4)企业发生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②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 【对比】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编辑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