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情形 | 纳税地点 |
| 1、固定业户 | 其机构所在地 |
|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 【注意】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 3、固定业户到外县(市) |
(1)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 4、非固定业户 | 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
| 5、进口货物 | 报关地海关 |
| 纳税期 | 具体规定 |
| 1、1日、3日、5日、10日、15日 |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 2、1个月、1个季度 |
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注意】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 |
| 项目 | 具体规定 | ||
| 1、发票联次 |
由基本联次or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 【注意】基本联次: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见教材P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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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
(1)会计核算不健全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违规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P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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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票限额 | 单份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 (1)区(县)级税务机关:10万元及以下 | |
| (2)地市级税务机关:100万元 | |||
| (3)省级税务机关:1000万元及以上 | |||
| 4、开具范围 | (1)应开具的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or提供应税劳务 | |
| (2)不得开具 |
(l)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2)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口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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