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复试合格者名单,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请拟录取考生按“推免服务系统”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公示。
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申请人可点击下载附件3,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后续相关通知要求提交体检结论表格。申请人亦可使用医院所提供健康检查表原件,但体检内容必须包含我院体检所需项目: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国家规定,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我院将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
3.如本章程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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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9768051 联系人:肖老师
计划招生:181人,其中推免招生计划总数为48人。推免生拟录取情况一般在本年度10月发布,推免招生计划如有余量,将用于考试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