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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前押题(200道)(2)

蚂蚁考呗网     [ 2018-01-25 ]   点击次数:

  考点:首发工作中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的要求
9、A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邀请书及其申购报价表应由上市公司盖章并由(  )签署。
A.注册会计师
B.保荐代表人
C.财务顾问
D.发行人
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认购邀请书应当按照公正、透明的原则,事先约定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认购数量等事项的操作规则。认购邀请书及其中购报价表参照本细则附件2的范本制作,发送时由上市公司加盖公章,由保荐代表人签署。
考点:优先股的相关规定
10、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在执行证券业务时,做法合理的是(  )。
A.法律意见书中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措辞
B.就证监会的反馈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C.对某些难以下结论的问题仅说明客观情况,未发表明确意见
D.法律意见书由一位律师签名
答案:B
解析:《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文件报送后,律师应关注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有义务及时通知律师。上述变动和意见如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有影响的,律师应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第九条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二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考点:首发工作中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的要求
1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认购不积极,承销商将认购期限延迟(超过3个月)
B.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
C.控股股东不须承诺认购股份的数量
D.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答案:B
解析:A项,《证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C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B项,《证券法》第三十五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D项,《证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而在配股时,配股的保荐机构一定是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之一,但主承销商不一定是配股的保荐机构,即配股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不一定是同一机构。
  考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要求、不得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2、某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股票时,在发审会后至发行前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或调整盈利预测,(  )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重大事项说明或专业意见。
A.股东大会
B.主承销商
C.财务顾问
D.董事会
答案:B
解析:发审会后至发行前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或调整盈利预测,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重大事项说明或专业意见;公告内容涉及会计师新出具专业报告的,会计师也应出具会后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
考点:发行申请前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内容
13、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可用于(  )。
A.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B.补充营运资金
C.股票买卖
D.收购产权
答案:C
解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相关规定,债券筹集资金必须按照核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以及期货等高风险投资。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考点: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及条款设计
14、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  )次跟踪评级报告。
A.1
B.4
C.3
D.5
答案:A
解析: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1次跟踪评级报告。
考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要求
15、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A.1
B.10
C.100
D.1000
答案:C
解析:《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考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要求
16、下列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对期权价格影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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