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募笔试、面试、体检、招募上岗等环节,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公示的举报(监督)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由专人值守。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完成招募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服务的,县级人社部门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考生全额退还体检费用。服务期间,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出离岗的,须接受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违约罚金。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