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月考试的来临,看着别人可以早走一步,早一步毕业,不少错过4月自考的同学,心中难免有点焦急。既然如此,10月份的自考考试就千万不要再错过啦!早点报考,早点毕业,早点升职加薪!
各省10月自考报名时间(入口就不放出来了,直接搜**省教育考试院即可)
同时注意今年有部分省份自考专业、报名变动
专业、报考条件调整
山东省
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网上提交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江西省
2021年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
新疆省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广东省
2021年4月10日下午和2021年10月16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只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专业、课程考试调整
北京市
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自2020年8月20日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册;
室内设计(专科)、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合作社方向)(专科)、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科)、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自2020年9月起,上述4个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上述4个专业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上述4个专业所有课程考试。
专业、毕业安排调整
新疆省
根据新教考〔2019〕15 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 业自 2021 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 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现因 2020 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 1 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 2022 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 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湖北省
自2020年起我省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定于2021年停办原专业毕业证书延期到2021年6月办理原专业最后一次毕业证。
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