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精选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1)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包括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品牌忠诚度、进入壁垒等;2)公司管理情况: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模式、管理水平、诚信水平;3)财务报表的各项指标健康:包括经营现金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投资收益,经营利润,资产负债率,分红率,总资产回报率与净资产回报率等;4)合理的估值水平:主要考察企业基本面变化和估值的匹配度,聚焦于足够“安全边际”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综合评估行业和个股的情况,动态调整行业和个股的配置比例。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策略,科学配置流动性较好、估值合理、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4、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1)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控制:
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并且动态调整本基金的目标久期。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凸性分析对目标久期策略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正。
(2)债券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对不同债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深入挖掘债券的投资价值,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对冲或套期保值为目的进入组合,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5%-9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A股与H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A股与H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应当遵循下列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8)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