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人员需带口罩,提供健康码,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号码,按叫号顺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是本人不得代替。
四、领取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证书发放时间在官方QQ群上公布。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不支持邮寄)。
认定种类
认定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0431-80526970
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汇242号长春教育学院113室
幼儿园、小学、初中
朝阳区教育局
0431-85102036
幼儿园、小学、初中
南关区教育局
0431-88958634
幼儿园、小学、初中
宽城区教育局
0431-89990293
幼儿园、小学、初中
二道区教育局
0431-89288971
幼儿园、小学、初中
绿园区教育局
0431-89625015
幼儿园、小学、初中
农安县教育局
0431-83227493
幼儿园、小学、初中
德惠市教育局
0431-87000656
幼儿园、小学、初中
榆树市教育局
0431-83618015-8423
幼儿园、小学、初中
双阳区教育局
0431-84222025
幼儿园、小学、初中
九台区教育局
0431-82324039
幼儿园、小学、初中
汽车区教育局
0431-85904435
幼儿园、小学、初中
公主岭市教育局
0434-6862282
附件
原标题:《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
开始!截至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