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该阶段为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该阶段为2017年上半年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办法:
凡户籍在我区的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所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3.报名注意事项:
(1)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A3活页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2)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南康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赣州市教育局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领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人员网报成功后,凭报名序号于4月18日至19日到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2)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人员网报成功后,凭报名序号于6月16日到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三)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时间:第一阶段网上报名人员:2017年 4月24日至25日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人员:2017年 6月20 日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南康区第一小学旁)。
3.申请者应依据本人身份,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师范类和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A3活页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A3活页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