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城市(网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客服电话:4008-058-058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张楠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