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产权的房,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房屋信息登记表》。
(2)有网签合同且已入住的房,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集资的房,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4)自建的房,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5)拆迁或移民安置的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相关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6)棚户区改造的房,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
(7)房票兑换的房,提供房屋兑换协议原件、复印件。
递交资料时需提供上述七项材料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20年8月之后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费用中的三项发票原件各一张。
2.租房。
租房户提供下列两项中其中一项。
(1)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2)公租房(含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说明:所有材料有效日期截止2021年6月30日;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不分学段六年内同一房屋产权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特别说明:2021年10月之后才能查询到2021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二)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非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类型2。
(三)新购房未入住及二手房未过户,均认定为学位类型2。
(四)若适龄儿童少年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可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证登记,认定为学位类型1。
(五)按学位类型2登记时无需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发票。
六、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网上登记
5月11日—5月17日期间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17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5月17日—5月21日期间,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非东胜区毕业的及未注册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三)核对资料
5月24日—6月25日期间教体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出具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凭证。
(四)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8月26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8月27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并携带登记凭条到小学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五)阳光分班
8月28日,东胜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三)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四)居住方式:选择自购(建)房或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