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社会、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员岗位表》(后附)。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